故乡童年往事的回忆(四)  ¤ 博尔济吉特后人

       -- (北京小椿树胡同的故事)

    (四) 人民公社大食堂

    我看过许多提及1958年“大跃进”年代中的人民公社大食堂的文章和文艺作品,它 们多持否定态度。内容大多提及把社员家中的灶具都销毁或封存了,强迫社员吃公社 大食堂的“大锅饭”,而且是随便吃。由于公社经济没有发展到非常富裕的程度,吃 到最后,甚至把储备钱粮都吃光了,公社大食堂不得不关门了事。

    我在这里记述的一个“人民公社大食堂”, 包括它的产生、发展和停办的过程, 是在我家院子中建立的那个“人民公社大食堂”。它是建立在北京市城区街道上的 人民公社大食堂。我把它记下来的目的,一是因为它在我的童年中留下了不可磨灭 的印像,二是为那些对古老的北京城发展感兴趣的人们,提供一点儿历史资料。

    当年中国大陆在“三面红旗”(指“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指引下,各 地的人民公社纷纷建立,随之相继办起了大食堂。我家住的那个小椿树胡同所处的 “东华门人民公社”,当然也不会落后。东华门人民公社(前身即“东华门街道办事 处”。它是北京市政府设在基层的一级机构。这个区取名为“东华门”,是因为它 管辖的区域,包括北京紫禁城的东华门地域)和街道居委会的领导便开始琢磨“公 社大食堂”地点选在哪里。可能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有城市人民公社的特 点:办在一个城市大院里。据说他们看了几十个大小院儿,最后决定使用我家的这 个院子。

    我家住的院子是个方方正正的院子,原属私房。“公私合营”后,产权属于北京市 东城区政府的房管局了。中央院子南北约十余米,东西大约也十余米;有北房三间 (王氏、贺氏两个老太太合著租用)、南房三间(我家租用),东、西房各一间 (都是厨房,分属南、北房住户使用)。东、西房与北房有大约一米的距离。东北角 有个小跨院,里面有两间小房是厕所。东西房与南房大约有三米的距离。东南角也 有一个小跨院。东南角小跨院南边儿就是大门洞儿──有一间房子的面积;西边儿 就是进入我们院子的二道门,当时已经被摘下四扇门了;两扇门被我家用作床板, 另两扇门记不清哪去了;剩下的最后两扇门被人民公社大食堂拆下来用做放东西的 案子。

    按公社和居委会负责人说,我家住的院子不大不小,办食堂正合适。同时,整个院 子是平整的方砖地(胡同周围大小院儿中整个院子铺砖、而且很平整的很少),打 扫方便,刮风不起土。有上水──公共水龙头与我家院子一墙之隔,在院墙上捅个窟 窿,插上一、两米的胶皮管水就来了。有下水──指我父亲和我挖的那个“死”渗水 井。夏天不会存雨水──地势高,有雨水排水沟。有现成“饭厅”──指我家的门洞 儿,相当于一间敞开的房子。有地方砌大炉灶──指我家住的一号院与二号院之间 “二道门”的地方,即我家住的南房和我家用的厨房(西房)之间有块一房大小的地 方,西边就是二道门与二号院相连。那时我和父亲把那里的砖给挖走一部分,种上 蔬菜和花了。就差小仓储和厨房了。于是首先动员我家“贡献”出我家的厨房。因 为我妈妈当时是小椿树胡同的“街道积极分子”(一种义务为居民工作的家庭妇女), “工作”好做。

    我家里实际上一切事务均由我父亲作主──他心里坚决反对在我家的院子成立食堂。 父亲平时最喜欢安静,就连我们孩子大声说话、唱歌、吵闹都不行,不是挨训就是 挨揍。(也许就是我们家的孩子都不会唱歌的原因吧?)父亲以“我家是蒙古族,吃 饭和一般人家不同,人民公社大食堂成立后,我们也得自己起火”为由,婉言谢绝了。

    那时父亲最初认为,北房的两家儿一起用一间厨房(指东房),她们答应的可能很 小。还让我妈妈暗地里去说服两位户主别腾房。只要北屋住户不腾房给公社,在我 家院子里建立食堂的计划就不能实现。没想到北屋两位老太太嘴上同我妈妈说“不会 腾房”,实际上当公社和街道居委会正式动员她们时,她们同意了。事后我爸爸分析, 也许是两位老太太真的很积极,也许是因为她们土改时定的成份是富农、地主(李 太太“文革”前就去世了,躲过一劫;王太太“文革”中因成份问题而被斗),不 敢反对。

    虽然北房两位老太太同意腾出厨房当公社大食堂的厨房,但是,如果当时父亲(等 于院子的一半儿家庭)坚决反对在院子里建立食堂,按当时“人民公社”的性质, “公社”领导也不会硬在我家的大院中建立大食堂。可父亲是个胆小怕事的人,在家 是“皇帝”──我行我素、颐指气使,在外面却是逆来顺受、老实得像只温顺的小 猫。当公社的领导向父亲徵求意见时,父亲口是心非地满口同意了,还表示“人民 公社大食堂”是“三面红旗”的一部分,完全拥护、举双手赞成。

    北屋两个老太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把东房腾给了大食堂,自己分别在北房屋檐下 的门前两边儿石阶上,各自支了一个炉子,夏天做饭用(冬天在屋里生炉子──既 取暖也做饭)。北房的房檐很宽,屋檐下有近两尺多宽、一尺多高、三房长的石阶。

    记得那时正处夏季,当然也是“轰轰烈烈”的“大跃进”时代,我家的院子自然更 是热闹非凡,大食堂开始筹建起来。东房(厨房)其实很小,也就十多平方米。里 面除了放粮食、副食、调料等,还放了一个大水缸,缸旁的墙和门洞儿旁的墙上都掏 了个小洞儿,通了根胶皮管──正好接在院外的水龙头上。(有意思的是:大食堂与 整个小椿树胡同各院儿、部分马圈胡同的居民共用一个龙头,分摊水费的方法大家很 快取得了一致,双方都很满意。)大食堂和面、切菜等都在里面,里面还砌了个小炉 灶,为炒小菜儿用的。我家住的南房与西房(厨房)之间搭起了棚子,一号院与二号 院之间的二道门砌成了墙,靠墙砌了个大炉灶,装上吹风机──蒸米饭、馒头、熬大 锅粥、炒大锅菜用。院子和门洞儿里支起几个方桌、准备了不少长凳和小方凳子。.

    随即,大食堂开始“招兵买马”──大多都是街道上的“积极分子”义务作炊事员、 卖饭、作会计等,没有真正的厨师,她们之中只有个别人有很少的补贴──就算是 工资吧。随后,领导检查落实,采购粮食、菜、调料忙得不亦乐乎。

    我家院子的这个大食堂,全称叫“东华门人民公社街道大食堂”简称“街道食堂”。 正式开张的那一天不光是院子里,连小椿树胡同、马圈胡同都显得很热闹。各级领 导来不说了,小椿树胡同、马圈胡同、井儿胡同(马圈胡同中的另一条胡同)、银 闸胡同、甚至骑河楼都有居民来凑热闹──不是买点儿主食带走,就是在院子里吃上 一顿。我估计,开张那天头顿饭至少有几百人“光临”。

    我家那顿饭也是买“街道食堂”的,只是端到自己屋里吃。

    “街道食堂”开张后一天三顿都开伙,早饭是油条、豆浆、稀饭、咸菜等。中午饭 最丰富,主食是馒头、米饭、大饼,副食要炒好几个菜──都是大众家常菜,有时 还有肉包子等──这些饭菜在当时来说,算是挺丰富的。晚饭是稀饭、馒头和小菜儿; 中午有剩菜,晚上热热接着卖,当然价格比中午便宜一点。

    “街道食堂”一连红火了好几天,颇受人们的欢迎。

    我认为这个大食堂办得好。最重要的是这个大食堂与农村“人民公社大食堂”有着 根本的不同:它不是所谓的“大锅饭”,而是像工厂、机关的大食堂一样卖饭和成 本核算。当然饭菜的价格比当时的餐馆要便宜好几倍,即使同当时的机关工厂所属食 堂比,“街道食堂”的价格也算便宜的──“街道食堂”大概没有房租开销(两位老 太太租那间厨房时,月租只不过三、五毛钱。“大跃进”时房子都归“公”了, “公社”用后,估计也就不要房租了),工作人员都是家庭妇女。她们─个个儿都是 会过日子的人,几乎没有人工费──采买、核算都是义务,只有个别人有几块钱的 月工资。

    给我印像很深的一位做饭的家庭妇女,身体挺棒的,家住银闸胡同一座两层的小 楼,家庭经济条件很好,从不愁吃少穿,到食堂工作完全是因为身处“街道积极分子” 的地位。因为她也是蒙古族人,在汉语中与我家同姓,我妈妈和她很亲近,曾经彼 此通了蒙古的姓(随即知道她并不是本家)。她很能干,一般两个女人一起端的蒸好 馒头的大笼屉,她一个人就端起来了;一缸面粉要是让男人和都得费把子力气,她抡 起两只粗壮的胳膊一会儿就和好了,而且她红白案都行。记得她和我妈说,在食堂的 炊事人员吃饭免费,开始没有工资,后来食堂生意好了,她们每人每月开五元的工资。 可见当时食堂的开销有多节俭了。

    由于食堂开销小,饭菜物美价廉,加上当时小椿树胡同、井儿胡同、马圈胡同、银 闸胡同都没有餐馆,住户至少几百家,所以,当时许多人认为“街道食堂”办下去没 问题。

    不过,“街道食堂”办了不久,吃饭的人就少了,因为饭菜的价格虽然比餐馆的价 格便宜多了,但总不如在家做便宜、方便,那时人们的生活水平很低,人们都很勤 俭。为了招揽顾客,公社领导和65中学联系,请他们把学校的后面打开,号召学生到 这里买饭。65中的后门正冲着食堂伙房的后墙,只与我家院门相隔十几米,离中学的 主楼不过几十米。果然,65中相当一部分的学生中午到“街道食堂”吃饭了。同时, 食堂还专门组织了父母都是双职工的孩子就餐,这等于为双职工照顾在家的孩子了。 所以,“街道食堂”在最初的几个月里,办得很成功。

    期间,我家做饭也省事儿多了──不是吃食堂,就是买主食、自己炒个菜就算了。 不知怎的,我很喜欢吃院子里食堂的东西,也许是风味不同,也许是好热闹。

    “街道食堂”看起来是成功了,但给我家和同院的街坊带来了非常多的麻烦。首先, “饭厅”是院子就是问题。晴天没什么,一遇刮风下雨,门洞儿──虽然有一间房 子大,但毕竟装不下院子里吃饭的人,就往我家、我家的厨房、北屋老太太家避风 雨──院子里的三家住户都成了“临时餐厅”。有人提议把整个大院儿搭个大棚子。 可这样一来,我们院子里的房子都成了“黑屋子”──大白天儿都得点灯,我们三 家住户都有意见,嘴上不好反对,都推对方:北屋两个老太太说,南屋(指我家) 同意搭棚子,她们就不反对。我家也踢皮球。最终没盖成。

    最反感“街道食堂”的是我父亲,因为他经常在家翻译东西、写材料,需要安静的 环境,而院子的大食堂总是传来噪杂的声音。

    最受直接影响的是我们孩子。那时,我家的房子说是三间,“一明两暗”。“两暗” 都是用(可能是八扇或十扇)屏风门儿隔着,(关上屏风门儿就隔成里外屋,拉开 就成了一大间房)后来屏风门坏了,西边一间与中间的房子用纸隔断隔着,东边一 间与中间的房子就拉了一道与房同宽、同高的布帘子。我们兄弟姐妹六个都挤在南房 西边的房间里睡觉,而这间房子只有一面窗户──都是纸糊的窗户。纸很薄,透气儿, 大风或大雨很容易刮破或打破它。“街道食堂”盖大锅灶的棚子正好遮盖住房间整 面的窗户,屋子里白天都很黑──这还是小事。最糟糕的是大锅灶一做饭──无论是 蒸、炒,都用吹风机,蒸汽、煤烟透过薄薄的窗户纸(还有许多小破洞)进入我们的 卧室,很呛。即使夜里“街道食堂”不开伙,炊事员也把炉灶“封”上,水煤气味儿 仍然往屋子跑。

    我们孩子都很小,不懂事,当然不会说什么,只是晚上睡觉常咳嗽。父母很担心我 们会因此而得肺病,把这个情况多次反映给公社和居委会的领导。

    开始,公社把我们孩子住房的北墙开了个窗户(实际上就是在临街──小椿树胡同 里开了个窗户)。虽然好一点,有地方透风,但屋子里空气浑浊的问题没有彻底解 决。

    这时候,恰巧小椿树胡同四号院有三间北房(私房)腾出来了。公社领导就动员我 们搬家──既解决我们孩子住房的空气污染问题,也解决了大食堂的餐厅问题── 因为我们住的南房有一个门开在门洞儿中,就餐的人一进门洞儿就直接进入南房 (餐厅),一举两得。我父母商量后同意了。

    这样,我家搬出了居住了十几年的宅院。“街道食堂”因此扩大了,生意一度相当 好,完全成为一个独立经营的实体了。

    小椿树胡同一号院的“街道食堂”延续了多久,时过境迁,我记不清了。大概是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停办的吧?人们在那个时期节衣缩食,每顿饭都用秤约斤计两 地算计着吃,当然不可能用粮票到“街道食堂”买饭吃了。而且,当时的蔬菜、肉食、 食油、白糖都按家庭人口供应,人民公社大食堂的“生命”也就因此结束了。

    小椿树胡同一号院的“东华门公社街道食堂”虽然关门儿了。但我们再也没有搬回 去住。街道办事处也没有把东房退给北屋的两个老太太,而是利用餐厅(我们的原 住房)与厨房建立了一个街道工厂。“文化大革命”前,这个街道工厂扩大生产规模, 迁走了。随后住上了新住户。

    那时,我们已经搬出了小椿树胡同。

    光阴如箭,眨眼近半百。相信人们早已遗忘了“东华门人民公社街道食堂”这小段 历史──它太微不足道了,连北京城历史长河中一丝微小的波纹都不是。而且,它 的故址已经消失,盖起了高楼大厦。

    现在的北京已经成为现代化的大都市,大街小巷风起云涌般到处建立起五光十色的 餐厅和饭店──拥有高级餐室、高级设备、高级饭菜。不过,这些琳琅满目的餐厅 许多方面仍然无法与那个“东华门人民公社街道食堂”比拟:它相当程度上反映出当 时人们的艰苦创业精神和对集体事业的无私贡献。它不同于农村人民公社大食堂,它 不是让人们砸掉自己家的“小锅”,免费供应人们“大锅饭”,它是在城市基层政府 机构──办事处(公社)的指导下,街道居委会的家庭妇女创办的商业性经营单位。 (据说现在北京的居委会已经成为政府最底层的一级机构,但当时只是由居民选举 产生、义务为居民工作的“街道积极分子”即家庭妇女组成。)它账目公开(每月 都用“大字报”形式在院墙上公布账目)、管理简单、成本低廉;职工个个勤勤恳 恳、廉洁奉公;它经济实惠、给周围居民带来了众多的方便和好处,除了给我家和 同院儿的住户带来了一些麻烦外,受到周围居民的欢迎。也就是说,它有很多的优 越性。如果不是“自然灾害”,它也许会延续到现在,成为北京那段历史的一个见 证。它的消失,并非是什么错误路线造成的,也不是由于它的本身经营有问题,而 是由于赶上了那个时代。

       二零零三年八月于堪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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