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和中西文化趣谈  

                ——堪培拉夜话之四 ¤ 乔雨


    姓名所包涵文化内容极其丰富。姓名不但折射某种历史文化,反映某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现实,而且还寄寓着人们的情感,希望,甚至无奈。姓名的这种文化特性,在中西文化中都概莫能外。

    在中国文化里,人们对姓名的音声和字形都是有讲究的,古人云:名不正,言不顺;有其名必 有其实,名为实之实。 也有些人专门研究姓名学,并从〖 易经】的阴阳和五行(金木水火土〕 说寻找哲学泉源,认为某个人的姓名包涵着其一生吉凶信息和命运的归宿,并据此占卦人生。

    这是不是文化的“糟粕”,我不敢下定论,但我认为这种研究姓名的组合与其命运的关系的所谓的学说至少说是经不起推敲的,根本的一条就是该学说几千年来所采集的文化样本是 “biased” (即统计学意义上偏差)的,因为很多“名副其实”之人都是出身豪门贵族,或书香门第,他们生下来就“名副其实”,穷人家的孩子是文化的底层,阿猫阿狗随便叫,他们的名字是和 贫寒积弱挂钩的。正是由于几千年文化样本是 “biased” ,从姓名占卦人生的学说和西方的基于科学实证的预测模型是格格不入的。

    姓名大都具有一定的含义,或刻划某个人的性格特征。中文姓名自不待言,如“慧芳”是“贤 慧”和“芳香”之意,一般指女性。英文姓名也是如此,例如美国总统乔治布什的“乔治”是 源自希腊文“农场主”或“农民”的意思,延伸一步,就是“老实巴交”,“憨厚”的意思。 “乔治”这个名字适合老布什和小布什,因为他们都是得克萨斯州农场主。如果把这个名字扣 在克林顿的头上就不合适,这家伙油头滑脑,巧舌如簧,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整天寻花问柳 ,一点儿也不“憨厚”,所以“比尔”这个名字最适合他不过。据查,英文“Bill”, 是“William”(威廉〕的简称,它包涵着此君具有强烈的占有欲望和好斗心理,这比较符合克林 顿的性格,莱温斯基小姐一案可略见一斑。

    历史上曾有因姓名招至牢狱之苦,甚至致杀身之祸的事件。过去,中国人同姓同名万万千,可 千万不能和皇上同名,甚至带有使人容易产生对皇上不好或不恭的联想的名字也不行,这个“ 文字狱”一直延续到毛泽东时代。例如,中国天津有个经济学家,想来现在可能有六十来岁 ,小时候父母吃了豹子胆,给这个后来成为经济学家的儿子取名“常修泽”。在那个时代,这 名字还了得,意味着他要“经常修理毛泽东”,文革时期“常修泽”被迫改名为“常反修”, 文革后又恢复其原名。稍微上了年纪的人可能还记得,以前讲阶级斗争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就 是,解放后一个地主家庭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党员”,小儿子叫“团员”,地主生气的时候,一会儿说“打死你这个党员”,一会儿说“打死你这个团员”。这个地主家庭的命运,我不得而知。现在回想起来,这个地主家庭不太可能以这种极不聪明的方式向共产党反攻倒算,只是头脑简单,拍共产党的马屁拍到马蹄子上去了。再说,地主爱儿子才是其生活的主旋律,地主高兴的时候说“党员团员,我的宝贝心肝”又该作何解释呢?

    姓名还反映人们个性化或标新立意,以及社会的宽容度和民权的进步。在中国北京和澳大利亚 的墨尔本发生的两件事最具有说明意义。

    据2002年12月份的〖人民日报】报道,北京石景山金顶街二中的退休教师王先生因改名要求 遭警方拒绝,从而将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告到法院。王先生要改名为 “奥古辜耶”,理由是 他是研究历史的,对上古时期较感兴趣,起这个名字是为了表达对古人的敬意。此案以王先生 撤诉而告终,撤诉原因是派出所最终批准了王先生改名的要求。

    无独有偶,在更早些时候,据法新社1998年6月10日报道,墨尔本一位男士向反歧视法庭控 告“出生,结婚及死亡登记署”的注册官,原因是他改名为“总理约翰尿撒家庭法庭和法律援 助”(Prime Minister John Piss the Family Court and legal aid)的申请遭到拒绝。此时, 他的另一同伙,“取缔儿童支援和家庭法庭”先生也粉墨登场,在媒体发表谈话,对其同伙的 “正义要求”予以声援。在此之前,“取缔儿童支援和家庭法庭”先生的改名一事也闹得沸沸 扬扬,但最后是他的改名成功而告终。我查阅了墨尔本的白页电话号码簿,“Abolish Child Support and Family Court”先生的名字, 电话号码及住址赫 然在上面。据报道,为这事, 澳州电信公司(Telstra)还专门和这位先生商量, 说其名字太长,所占空间太多,能不能考虑 缩写一下,Telstra可以付点钞票以弥补其精神损失,这位先生的回答是:NO!因为这是他的姓,姓怎么可以随便被简写呢?

    其实,这两位大活宝都是澳大利亚“取缔儿童支援和家庭法庭党”的党员,该党的党员都是饱受因离婚而倾家荡产之苦并继续遭受向前妻支付大量儿童赡养费之煎熬的男人。在澳大利亚,家庭法庭在处理已婚有孩子的夫妇离婚案件时,从同情弱者的立场出发,一般都会作出有利于妇女和儿童的判决;若妻子是个贫弱的女子而丈夫是个大款,妻子还会得到政府免费的法律援助。法庭判决后,行使执法职能的“儿童支援署”(the Child Support Office) 会直接和男方的雇主联系,将儿童赡养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如果该君与前妻生育几个孩子,每月所剩的工资余额只能大概维持本人的基本生计。

    中外父母在给孩子取名字还反映了文化上的差异。在西方,有的家庭祖孙几代的男性都用同一 个名字,其用意是祖祖辈辈代代相传,如小布什和老小布什都叫“乔治”,中国或东方文 化里名字里包涵着辈分,不会出现同名。在澳大利亚的非法移民拘留中心里,有一对亚洲夫妇 生了一个男孩,取名“菲力蒲拉多克”(Phillip Rudock〕,和澳联邦移民部长同名同姓。这 对夫妇在非法移民拘留中心里度日如年,叫天不应,哭地不灵,其对移民部长的铁腕移民政策 的怨恨可想而知,他们想向外界发出的吼声即是:“菲力蒲拉多克是我儿!”这显然是骂人的 话。由于文化的差异,这骂人的话实属鸡对鸭吼,拉多克尽往好的方面理解,说你利用你儿子 的名字和我套近乎也休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额外的恩惠!

    在中西文化交流中,对姓名的认识有时还反映一种强势文化对另外一种文化的傲慢与偏见。 受过基本教育的中国人都知道,西方人的名在前,姓在后,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在中国被称为 “布什总统”,而非“乔治总统”。但是,西方人总是按照自己的习惯去理解中国人的姓名。 比如,你是“张三”,他们就以为你姓“三”,名“张”。无奈,海外华人也只好随乡入俗, 将自己的姓名倒过来写和念。比如,张三,李四,王老五,变成了“三张”,“四李”和“老 五王”了。有些人为了工作和交流方便,在原来中文名字前加个英文名字,如 John(约翰〕, 张三约翰,或约翰三张,简称约翰。

    顺序颠倒过来后,发音又遇到了麻烦。西方人还是按英语 来念汉语拼音,如“张三”和“李四”分别念成“三让”和“死赖”,让人听了啼笑皆非。我 有位朋友的中文名字叫“谷露欣” ,写成英文即是“ Luxin Gu” ,西人见面都亲切叫她“拉克 西恩”, 当初,她还试图去纠正,时间长了,她也将错就错,干脆称自己为“拉克西恩 ·谷”了。

    但是,我发现中国的伟人或名人,西方人还是很尊敬的。比如“孔子”,“毛泽东”,“邓小 平”,“张艺谋”等,西方人不说“子孔”,“泽东毛”或“小平邓”,而称其全名。看来, 一种文化要让另一种文化的人接受和理解,关键是你要比它强,或者你对你自己的文化有历史 性的影响。当然,张艺谋创造了一种应合西方文化心理的另外一种莫须有的“中国文化”,这是另外的话题。

    姓名这么简单的东西都难以沟通,那么复杂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结构又怎么让一异族人完全 去理解呢?可以说,大多数西方人对中国的理解就像喊中国人的名字一样,按照自己的观念和 固有的语音系统去理解和发音,著书立说,隔了文化层的人们听着很舒服,而中国人却觉得特 别扭。糟糕的是,有很多“拉克西恩·谷”式的中国文人,有意或无意地专门循着西方人的思路,制造出很多文化垃圾来,比如那部英文叫“Farewell My Concubine”的电影, 译成中文便是:“和我的小老婆说声再见”, 据说还在欧洲赢了什么狗熊大奖。 其实,电影原来的中文名字我是知道的,我不想说, 因为我不想玷污我中华文化里那史诗般的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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