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虑与潜在的危机 ¤ 白莹



    居住在堪培拉的中国人大多有着自己的小“圈子”。工作之余、茶余饭后,朋友们坐在一起常常谈论在澳洲的生活感受。当谈到生活中的忧虑时,都有一个共同的看法,就是对澳洲青少年中存在的问题忧虑重重。虽然这是许多国家都有的问题,但这个问题在澳洲看起来好象更让人遗憾一点儿,就像看到一只蛀虫正在爬向一张美好的图画一样。

    笔者一些当运动教练的朋友常常提到学员中存在“想当冠军,但不想刻苦锻炼”的问题。一些当老师的朋友也常常提到自己教的学生“不爱学习、只想玩”的问题。当家长的朋友常常提到自己的孩子在当地的小学里学的知识少,想给自己的孩子在家里开点“小锅灶”,或者学点中文,培养点什么业余爱好,对相当数量的孩子来讲,那简直像是要了他们的命似的。

    其实上述这些只是希望孩子有上进心、有个好的前途而已,对社会似乎不会有什么很大的影响。实际上最值得我们忧虑的是那些青少年中的“害群之马”。读者和笔者在生活中常常看到这样一些现象:几个青少年围在一起抽烟、酗酒,在公共场合涂写一些污秽的字迹,破坏公共财产,制造噪声打扰邻居休息,甚至欺负一些弱小的儿童。还有更甚者——伺机偷盗、抢劫弱者。有时这些害群之马的嚣张程度令过路人远远躲着走。而澳洲有关部门对制止这些“害群之马”恶劣行为往往显得软弱无力或无可奈何。而受害者只有忍气吞声、忍受其害。这是最值得我们忧虑的。

    笔者就是这些“害群之马”的受害者之一。本人在澳洲居住时间不长,生活一直属于贫困者。几年前租住私房时,邻居几个青年在家开舞会,摇滚舞的音乐调到最大音响,就像高音喇叭安装到了笔者的门前。笔者怕惹是生非,没敢向他们提抗议,更没敢劳警察的大驾,忍了。一天看到邻居的坏小子用弹弓把门前的路灯打碎了,也敢出去制止,只给供电局打了个电话,含混地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坏孩子把路灯打坏了,请他们换一个。供电局好象也司空见惯,二话没说,第二天就派来人给换了。(这里的公共服务总是让人赞叹不止)

    幸好不久公家房管局给我分了一套单元房子。我想惹不起那些人、天赐我一个机会——躲吧。没想到躲开几只狼,竟住到了地头蛇洞边上。

    笔者对门本来住着一个女人带着个三岁的孩子。不知她什么时候出去旅游,把房子让她弟弟住了。这坏小子不但常聚众在屋里又跳舞、又唱、又叫、把音响开到全楼都听见,还常常发疯似地跑到楼道里大喊大叫,敲、踹我的门和我的墙外的水管子。我开门问他想干什么,他嘟囔着当地的土话走了。我当然没听懂。

    有一次,我听到他和几个坏小子在楼道里折腾,透过窗户去看他们在看什么,正巧看到一个坏小子在砸我的电表箱。我忍无可忍冲了出去。大概他们看我这次要和他们动真格的,几个坏小子转身就跑,我抓住了那个砸我电表的小子——他手上还被电表和箱子上的玻璃划破了、滴着血呢。等我从他的学生证上抄到姓名,报告了供电局、警察局后,以为这下他们会给我出口气了——训那帮坏小子一顿,再叫他们赔电表。没想到供电局只把这情况记下来,换了一块新表、一块新玻璃,警察局只把情况记下来,在“治安通报”上不指名地说了一下这事便结束了。

    大概上天有眼,对门的恶邻没多久就搬走了,换了一户好人家。那个坏小子走前还把我汽车的一个轮胎扎了。

    没想到这家瘟神走了,楼上搬来了一家比过去对门那位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个恶邻在他自己家里怎么折腾不说了,可恶的是他经常喝醉了酒撒酒风——在楼道里摔酒瓶、砸楼道玻璃、烧东西,把玻璃(这栋楼的楼道有的玻璃是塑料的)也给烧了一个洞。

    那天,我听楼道里又在砸东西,从窗户往外看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坏小子看到我在看,竟敲开我的门质问我看什么!

    一天,那个坏小子在路上截住我的儿子,向我儿子“借”了五元钱。我不想让孩子受他欺负,带着孩子找他去要,他竟耍赖说在我家没人时,他塞在我家的门缝了。也许这下冒犯了他的虎威——竟敢向他讨债,乘我不在家时敲我的信箱、撬我的信箱锁、在我信箱和窗户上乱画——正巧一次我回家,看到他在我的门旁刚写了“ GO ”字,便立即上前质问他要干什么,他竟冲我冷笑着大模大样走开了。还有一次,我出去倒垃圾我看见他和一个同伴又在砸我的信箱,上前制止。他不但不听,还指着我的鼻子对我大吵大叫。我说我要报告警察局。他竟警告我说,警察来了,他俩不但不承认,还要咬定看到我在破坏信箱——他们是两个人、我是一个人、警察不一定就相信我说的话——真是无赖到极点了!他还并不因此罢休,晚上乘我睡觉又去破坏我的汽车。实在猖狂之极!

    第二天我去警察局报案,警察听我说明了情况后,便问我是否看到那邻居毁我的车了。我当然照实说了——我没看见,只是判断,因为我停车的周围,比我好的车很多,都没事儿。只有我的车被损坏了。警察认为,他们对此事无能为力——我提供的情况不能说明问题。当然,我若有确凿证据证明邻居对我的人身和财产已造成威胁或损伤,警方可以对我进行保护和对其采取拘留和警告。他们也知道这个地区和其他公房周围常常发生偷窃和毁坏公共财产、破坏住户汽车事件。他们人手少、管的地方大,对此无可奈何。

    我去政府房管局反映此事,希望房管局能为了保护他们房产不受损,把这恶邻“请走”。接待的人倒很客气,让我写份那个恶邻破坏房屋设施的证明,他们可以叫那个恶邻赔偿。别的他们也作不了。我想我这证明作出来,那恶邻要不找我玩命才怪呢,当然还得明哲保身,这口气就忍了。

    没想到这个恶邻越来越猖狂,在一个周末夜里快十一点时,莫名其妙地发疯似地敲我的窗户。这个窗户在我的屋门旁。我开了门问他要干什么,他说着当地的肮脏话,冲我挥舞着拳头,还把我窗户下面的一块玻璃踢破了。我立即打电话给警察局,请求警察的帮助。这次警察很快来了,把他带走了,关押起来。

    三天后,这个恶邻被放了出来,又在夜里敲我的窗户——让人睡不好觉。我只好想办法搬家了——惹不起就躲吧!

    事后和朋友们谈起此事,大为感慨。朋友们不但劝我不必往心里去,还谈了不少类似现象。大家也为身边存在的这种现象忧虑。

    实际上这是一种潜在的危机,如果这种现象发展下去,很让人怀疑澳洲的一些城市是否将会出现像美国一些城市存在的那些社会治安问题。

            199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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