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健康保健和衛生系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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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昕
全國健康保險
隨著藥物需求的增加,藥物管制成了另一個問題。澳洲政府於是在1944年,
訂定了藥物福利法令 (Pharmaceutical Benefits Act),規定病人在呈現政府的藥
方單後,就可以免費領取某些藥品。
醫生們強烈反對開配藥方的規則。他們擔心這是走向全國醫藥服務
的第一步。全國醫藥服務,在這以前,已經有兩次以不同的名目提出審議(詳情見前
文 - 全民保險法案和全國健康養老保險法案)。
四十年代初期,多數人都已經一致同意的“當務之急”之一,就是
全國性的健康保險,剩下的問題只是國家要以什麼樣的方式才能供養得起。政府在
每次面對醫藥專業人員時,就成了“傻子”,對他們堅決認為,他們和病人之間的
關係和他們的經濟利益,在任何新的規則改變下,都要得到保護的強硬態度,束手
無措。
醫生們的反對提訴到高等法院,法院判決,聯邦政府沒有對藥物
和醫療服務立法的權利。這宗醫生們向聯邦政府的挑戰,就演變成了1946年的全國
公民投票表決(Referendum)。絕大多數的投票表決者,同意聯邦政府不但有權對藥
物、病患和住院福利立法,同時也有權對醫療和牙醫服務立法,只是不能藉此向全
國國民征稅。
與此同時,聯邦政府從1946年開始和州政府談判,達成為期五年的
協議,提供住院病患補助津貼,作為廢除公共病房使用費和使用資格測試的交換。
政府也供給私家醫院病患補助津貼。這項供給住院病患補助津貼協議的基本原則,
一直到現在仍然有效。
澳洲健康部在大戰期間,建立了軍需工作人員醫療服務和負責監督
鼓吹預防肺結核和性病的運動。
1947年,健康部接管了國家聲感病理實驗所 (National Acoustics Laboratory)
, 進行噪音對人們造成的不良效應,和女性風疹 (maternal rubella) 造成耳聾現
像的研究。
實驗所專門針對聽覺受害者,負責設計聽覺輔助器和復健程序。
澳洲於1947年,通過藥物福利法令,1948年又通過了國家健康服務
法令。這兩條法令的主旨都是要提供免費的健康服務。1949年上台的自由鄉村聯合
黨,繼續了工黨開始的醫藥福利和健康服務,同時強調了個人必需對健康保險計劃
付出的貢獻。
肺結核病
戰後的澳洲,開始了前所未有的變化。在1946到1949年間,大約五十萬
移民,從北歐、東歐和南歐來到澳洲。移民在剛到澳洲的最初幾個月,都要住在難
民營裡,接受在1947年成立的移民醫療服務部門執行的健康檢查。許多移民都患了
肺結核病。
肺結核病和小兒痲痺症一直威脅著澳洲民眾。
自從1911年澳洲出現了第一個小兒痲痺症病例之後,幾年之內,它
就成了澳洲的風土病,雖然病不致死,可是痲痺和終身殘廢的情況,特別可怕,引
起廣大民眾的憂慮。澳洲在1930 、40和50年代都暴發了流行性小兒痲痺症的失控危
害,七萬人左右受到病害影響,大概有四萬人現在還活著。小兒痲痺症的影響和病
原體的研究,在“小兒痲痺症”一節中已經談過,不再重覆。小兒痲痺症的危害,
在1951年,達到四千七百個病例的高峰,直到1956年有了沙克疫苗,在政府極力提
倡疫苗接種之後 (口服吸計量疫苗到1966年才出現) ,小兒痲痺症的病例才迅速減
少,病害得到控制。
流行性肺結核病在十九世紀,是危害人類致死的一大病症,全球死
者中有百分之九是因為得了這種病,尤其對年輕人造成的死傷最重,當時超過三分
之一的20到35歲的人口,因為肺結核病而死亡。
這種情況在澳洲也一樣糟糕,肺結核病在40年代,一直繼續是澳洲
年輕人死亡的最大病因,比如說在1946年,一年內澳洲就有27.6%的20到39歲的年輕
人死於肺結核病。到了1948年,肺結核病害更是普遍流行,這時候,人們已經有了
第一種有效抵抗肺結核病的藥物,澳洲於是開始提倡預防抵抗肺結核病的運動,當
時健康部抵抗肺結核病的負責人,文得力醫生 (Dr H.W. Wunderly),訂定了一項全
澳控制肺結核病的方案。方案開始執行之前的1949年,每10萬澳人之中,有25人因
肺結核病而死亡,方案執行到1953年,已降低到每10萬澳人中,有11人死亡的死亡
率,幾年之內就控制住了肺結核病的猖獗。文得力醫生因為這項功勞,在1954年被
封為爵士。抵抗肺結核病運動中最重要的工具,就是起用了X光照射來及早發現病況。
到了50年代末期,人們才注意到,X光照射對人體有害,可能帶來其它不好的負作用,
因此開始對X光的照射表示擔心,尋求補救辦法和其它增進健康的途徑。
健康運動
在流行性傳染病漸漸得到控制之後,醫生們、行政當局和廣大民眾,都
了解了“預防重於治療”的重要原則,開始專注於預防政策的推行,把注意力轉移
到對慢性疾病的公共衛生保健事宜。當時的健康部長裴吉在1950年5月,宣布了公共
衛生保健計劃,主要內容有以下三項:
一.由聯邦政府提供資金,地方政府來推行學校供應學童牛奶的計劃,以增進學童
的營養;
二.推廣健康教育和改進藥物福利計劃來預防疾病,免費供應救人性命和預防疾病
的藥品;
三.政府補助病人和醫院開銷的自願保險計劃。
這些計劃的原則,到今天仍然適用,奠定了澳洲民眾公共衛生健康
保健的基礎。1953年訂定的全國健康法令,把許多裴吉的保健計劃編了進去。新的
保險計劃盡量避免干擾當時已有的醫生和私家病人之間的關係,但是對窮人的照顧,
很明確的從依賴博愛人士自願提供的照顧,轉變成為國家提供的正式照顧。
1951年,健康部長針對老年人、傷殘和鰥寡,這些醫藥費用負擔最
大的人民,引出了一項退休養老人員醫療服務措施。這項服務,交由健康部聯合社
會服務和兵役人員返鄉事務部門,共同執行。
二次大戰結束後,住房的需求量增加。1952年一個老齡退休養老人
員代表團,向當時的總理冕基思 (Menzies) 表示,適當住房的供應比任何養老金額
的增加都重要。這個表態使政府在1954年,同意了負擔起﹐宗教和慈善機構為老年
人建造房屋和添置住家設備所需的資金。1957年的老齡退休養老住房法令,引出了
政府資助家庭養老院機構的條例,這項資助同時節省了醫院病床的負擔。
50年代健康運動的推行,反應了當時澳洲國家的富裕和更加明確地
強調了預防保健的重要性,人們開始密切關心牙齒的保養,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1953年,政府開始引用氟化水,在塔斯馬尼亞州北部鄉鎮,首先試用。
汽車事故也漸漸成為造成澳洲青年死亡的重大殺手,健康部也在這
個時期,開始了道路安全教育,提供安全教育運動推廣基金。
在農業和畜牧業方面,健康部擔負起了對病害控制的責任。當時的
歐洲,牲畜口蹄病猖獗,情況相當嚴重,檢疫事務部門格外小心,對於從歐洲鄉村
來的移民徹底檢疫,所有他們帶進澳洲的東西、衣物、行李等,都得經過蒸汽和甲
醛水溶液消毒器處理過後,才准許進入澳洲境內。
50年代的澳洲政府,也成了醫藥物品的最大買主。政府同時關切藥
品質量的維護。早期藥物的測試,由雪梨和墨爾本大學負責。1957年,醫療物質法
令通過。1959年,國家生物標準實驗室在澳洲國立大學建立。實驗室的部份工作,
是與各州協調合作,使醫療物質的生物標準和名稱標示、標簽統一化。
地域廣大,人口稀疏的澳洲北特區的醫療服務工作,開始時是通過
教堂傳教士、土著事務官員和牲畜站管理員們的合作,來執行的。健康部提供這些
人員在公共衛生和熱帶醫務學校的培訓,讓他們接觸實際衛生和熱帶醫務方面的事
務處理。儘管如此,居住在鄉村和都市的澳洲土著人民的生活狀況,並沒有得到改
善,跟他們在上個世紀的生活狀況比較起來,根本沒有進步。
澳洲在這個時期,已經熱烈地參與了世界衛生組織的工作活動,開
始與亞太區的國家培養良好的密切關係,建立了“科倫坡計劃”(Colombo Plan),
通過這項計劃,贊助外籍學生,包括醫務、健康專業人員到澳洲各大學、和大學學
士後的學術機構來學習,提倡學術交流。
六十年代時,澳洲仍然在繼續努力預防和抵抗肺結核病和小兒麻痲
痺症的傷害,但是幾年來強調“預防重於治療”的健康運動,開始收到了成效,已
經能夠控制住肺結核病和小兒痲痺症,不再有碰到病例,而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覺。
另一方面,國家和社會都在不斷地鼓勵兒童參加國家健身野營活動,
促進冒險精神,增強兒童自信和自主的能力。與此同時,各方面的研究,都證明吸
煙造成了許多不良的後果,健康部開始不再鼓勵人們吸煙。
科倫坡計劃
科倫坡計劃可說是歷史最久的國際援助計劃。援助方式是由“捐贈國家”
(提供援助的國家)直接給予“受援國家”教育和醫學方面的協助、訓練計劃、貸款、
糧食供應、設備和技術協助等。
1949年,澳洲政府接到去參加英聯邦國家外長會議的邀請。正好當
時澳外交事務和貿易部,在籌劃如何建立對外,尤其是對亞太地區國家的援助計劃。
澳洲代表團帶著他們擬好的援助計劃,由當時的外務部長斯彭德(Percy Spender)
率領,於1950年1月參加了在斯里蘭卡,科倫坡,的英聯邦外長會議。澳洲對亞太國
家援助計劃的構想,得到了各國外長的支持,同意建立一個英聯邦和以後的國際計
劃,對南亞和東南亞國家提供經濟合作發展的援助。
這項“斯彭德計劃”,以後被稱為“科倫坡計劃”,於1951年7月1日,
正式展開援助。計劃的成員,由最先開始的七個英聯邦國家,澳洲、加拿大、斯里
蘭卡(那時是錫蘭)、印度、新西蘭、巴基斯坦和英國,一直增加,到1954年時,非
英聯邦國家,緬甸、柬埔寨、印尼、日本、寮國、泰國、菲律賓、馬來亞和美國,
也相繼加入成為會員國,而後又推廣到其它馬來亞國家、新加坡、尼泊爾、南韓、
伊朗和阿富汗。這個原來只是一個為期六年的援助計劃,一直延續,到1980年成為
無限期援助計劃。
對澳洲愛國主義者而言,科倫坡計劃有吸引力,因為他們可以確認
他們的錢,直接到了受援助的國家,而不是像由聯合國經手的錢那樣,被不記名的
概括使用,因此誰也不感激澳洲的慷慨。在科倫坡計劃的名目下,澳洲人卻能確實
地控制他們的基金。
對國家經濟成長特別關注的澳洲人而言,科倫坡計劃被認為是鼓勵
有可能成為貿易伙伴國家的經濟成長,使得這些國家能夠購買澳洲的貨物。當這些
窮國家變富起來,他們就會自然而然地,成為澳洲商品貨物和服務項目更大的消費
者。
科倫坡計劃對澳洲最顯著的成果,是對外籍學生的教育。拿科倫坡
計劃獎學金的亞洲學生,到澳洲來學習對他們國家有用的專門技能,一般都覺得受
益良多。他們回國後,都對在澳洲的這段日子,留著溫暖美好的回憶,對澳洲的學
習環境,更是贊美有加。澳洲現在欣欣向榮的“教育出口”事業,實在得歸功於這
些因為科倫坡計劃,而到澳洲來學習的先鋒學生。
幾十年來,科倫坡計劃幫助亞太地區國家,開發了數以千計的發展
計劃、技能訓練和獎學金,造就了近三十五萬的研究學生,包括很多醫藥方面的人
才。
醫學研究
澳洲多年來在醫學研究方面的投資,也開始有了收獲。專門研究流行性
病原體的學者,1935年曾經成功地控制住當時在澳洲肆虐的流行性感冒A種病原體的
伯內先生 (Sir Frank Macfarlane Burnet),因為他在感冒血清變化和免疫學方面
的研究貢獻,得到了1960年的諾貝爾醫學獎。隨後,1963年的諾貝爾醫學獎,又由
神經細胞先驅的澳洲醫學研究家艾可斯 (John Carew Eccles) 獲得。
值得一提的是,艾可斯從1952年到1966年,在坎培拉澳洲國立大學
擔任生理機能學教授。他在這段期間,在坎培拉的實驗室裡,專注於人體神經系統,
神經傳達的生理特性研究,發現中央和周邊神經系統神經細胞薄膜,經過刺激和壓
抑的離子機械效應,換句話說是神經細胞將各種信號傳送到腦部的。他終於因此而
獲得1963年的諾貝爾醫學獎。他的這項研究貢獻,奠定了今日神經系統生理醫療的
基礎。
1961年,避孕藥開始准許銷售,政府也開始了性教育的推廣,到1965年,
澳洲人口的出生率,降低到了跟澳洲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人口出生率差不多的情
況。當時的澳洲繁榮富強,可是因為許多年青人被送到國外的越南戰場上與越共作
戰,國內的澳洲人民卻憂心著外來共產主義的威脅,不斷地上街游行示威,反對戰
爭。
健康部在60年代,執行著22條與健康、老年照顧、養老和保險有關
的法令條文,面對著相當沉重的管理執行挑戰,和各州政府聯合運作全國的健康計
劃。1964年,健康部因為工作量的增加重新調整。1965年,起用了第一部計算機,
來處理藥品售賣商在醫療藥劑和儀器福利制度下的福利申報。
健康制度的革新
全國在醫藥福利、養老基金、學童服務、健康宣傳教育和科技的開銷快
速增加。總的來說,國庫在這些方面的開銷,從1960/61年間的一萬四千三百萬元,
到1970/71年增加成為超過了四萬兩千六百萬元。絕大部份的錢花在藥劑上。
確實,有關當局開始懷疑,是否藥劑福利制度造成了人們對合法藥
劑的過度依賴或者說是濫用,因為在福利制度下,政府為醫生藥方上所開的藥物,
供給病人百分之七十的輔助津貼,病人抓藥只需付出藥物總價百分之二十六的價格。
為了消除藥物的濫用,國家藥品依賴管制委員會在1969年成立,監督對各州藥物使
用的教育和有系統的監視麻醉藥劑的合法交易和使用。
由於越來越進步的航空旅遊,來澳洲的人也越來越多,同時帶進來
許多沒有查出來的疾病,加重了檢疫事務的負擔。澳洲不得不面對逐漸增多的疾病
侵入的威脅,採取適當的措施。除了加強入境點的警衛,檢疫所也開始從事一些研
究,比如,種子病菌和煙熏消毒檢疫方法的研究。另一方面,檢疫官員也開始與國
外的對等官員協辦檢疫事務,建立合作關係。
飛機和其它交通運輸的增加同時帶來了可以損壞人類聽覺的高強度
噪音。基於需要,國家音響聽覺實驗所開發了一些計劃,保護暴露在高度噪音環境
下的人們。他們發明了有名的 CALAID 晶體管助聽器,最早的助聽器是在1948/49年
間,由當時的澳洲聯邦聽覺實驗所(也就是現在的澳洲國家音響聽覺實驗所),為了
幫助聽覺受損的兒童和退役軍人而設計製造的。經過了多年不斷改良的這種助聽器,
從1968年開始,提供給有需要的退休人員使用。
對老年人的照顧,是另一個需要革新的事項。一方面因為私人醫院
對慢性長期病人的照顧承受著嚴重的經濟負擔,另一方面針對有老年人的家庭缺乏
適當的服務,不能幫助老年人自理,1966年政府開始引用了補償辦法,鼓勵有老年
人的家庭建立護理設備,這樣他們就不必住院,相對減輕了醫院的負擔。
1969年,政府又撥款讓各州能夠提供家庭照顧服務和開發資深公民
中心,雇用經過訓練的專業社會福利工作人員,就這樣改變了只有病人到醫院,才
能得到醫療服務的觀念。成為將醫院的醫療服務,部分轉移到家庭照顧服務和社區
中心服務的開始。
1967年五月,百分之九十的投票者都同意的全民表決,通過了廢除
澳洲憲法上對土著和托倫斯島民公民身份的限制。這個決議,授予聯邦政府為原澳
洲住民的福利立法的權利。1968年,聯邦政府撥出適當的基金(大約當時的五十萬澳
元),讓各州政府在加強土著健康方面,作出更多的努力。可是這筆錢卻被絕大多數
的白種行政人員和醫務人員作為主要開銷用款和支付薪水用掉了,數據顯示,土著
民族的健康仍然處於警報狀態。1969年,昆士蘭州的一項調查顯示,土著嬰兒的死
亡率比歐洲嬰兒的死亡率,要高出六到七倍。
到了60年代末期,向政府要求改變健康制度的壓力逐漸增加,迫使
政府反應,成立了林謀委員會 (Nimmo Committee) , 研究調查和呈報自願健康保
險計劃系統的可行性。結論是系統太復雜。委員會建議,引出一個醫療服務和診斷
的共同費用的衡量尺度,和一個貼補醫療福利計劃,讓領失業和患病福利的人們享
有免費的醫療保險。這項林謀報告甚至預導了70年代更多的健康制度改變。
全民醫療福利保險制度
1966年,墨爾本大學從事應用經濟和社會研究的容諾.亨德森教授 (Ronald
Henderson) 的一份有關澳洲貧困問題的研究報告,引起政府開始在施政時,必須考
慮到社區的問題,從此在往後的時日裡,增進了政府對社區的關注,也增進了人們
對社區中比較不幸的族群團體的了解。這以後的全國調查,燎起了一連串是否需要改
變社會服務和健康基金的爭論。
土著民族對自主權--由他們自己來決定他們的前途--的呼籲,開始
得到大家的關注。1973年的澳洲政府,通過首長部裡的土著事務辦公室,第一次撥
款,資助1971年土著民族自己在 Redfern 設立的醫療服務中心。
婦女運動也同時展開。要求婦女墮胎合法化和設立婦女避難所。.
七十年代澳洲人的四大死亡因素,分別是交通事故、肺癌、心臟病
和自殺,引起大家關注,因為生活方式對國民健康造成的影響,和需要一套防御疾
病和保持健康的衛生保健策略的呼籲。抵制毒品、吸煙和酗酒的運動,不斷展開。
消費者的意見越來越強。
1972年,費特林 (Gough Whitlam) 政府,根據亨德森和其它顧問,
包括史高同和狄博 (Dr Dick Scotton and Dr John Deeble) 的研究成果,發動了
野心勃勃改革規劃。強調全民普及享有健康衛生服務,和包括市區和郊區都有的公
共健康衛生系統。
1973年12月,澳洲政府設立了醫療和健康服務委員會,作為提供服
務者與基金來源籌劃者之間的溝通橋梁,促進疾病預防活動。委員會主席薩克斯(
Dr Sidney Sax) 堅決要盡其所能,改變傳統局限在醫院或療養院裡的照料方式,推
廣為社區性的醫療和健康服務。這個當時實驗性的社區健康計劃的動機,提供了更
多地方社區性的健康服務,使得當地居民得到更多連續性的醫療和健康照料。
醫生和醫務專業人員,對社區健康計劃的反應,有好有壞。有些支
持這項革新,但是他們多數認為,這是引出一項領薪水的全科醫生(General Practitioner)
制度的企圖,並不是真的要使醫療和健康服務社會化。
當時的社會安全部長,比爾海登(Bill Hayden), 接著提出了政
府的醫療福利(Medibank)計劃,旨在讓所有澳洲人都享有醫療福利。這個全民普
及健康醫療福利計劃,是費特林政府最受爭論的政策之一,爭論的激烈程度,僅次
於他的“回收農場”政策,也是造成澳洲國會在1974年4月10日雙重解散, 即眾議院
和參議院無法達成對醫療福利政策法案一致的協議而同時散會, 的主要原因。
這個全民醫療福利計劃, 也是全世界第一個真正的全民健康照顧制
度:
1. 免除了原先, 人民的收入必須通過不超過最低限額, 才能住院治療的測試;
2. 提供免費的標準病房給必須住院治療的病人;
3. 提供免費的病人門診治療;
4. 支付薪水給所有照顧公眾病患的醫生,因此終結了這之前, 醫生向私家病人收費,
而對公眾病患提供捐贈式的服務的榮譽制度;
5. 政府負擔百分之八十五的醫療費用,剩余的百分之十五, 則由人民自願加入的保
險承擔或自付;
6. 病人有兩種繳交醫療費用的方式,第一種主要選擇方式是, 醫生填好病人和病情
有關細節的固定表格,讓病人簽字, 象征著病人同意將他們的醫療福利享有權授於
醫生,作為醫生為他們看病和治病的報酬。病人也就是等於已經付清了接受醫生醫
療服務的全部費用,醫生則將所有病人簽了字的憑據, 集結向政府全額報銷(Bulk
Billing)。 第二種方式是,病人直接支付醫生所需費用,然後再從醫療福利辦公室
報回百分之八十五先前支付的費用。
這個全民醫療福利計劃, 激起了澳洲醫生協會(Australian Medical
Association - AMA) 的極力反對,他們抗爭著要維持現狀。私營提供醫療保險的機
構也反對改革,力圖確保他們擁有的保險市場。他們聯手, 游說在參議院占多數席
位的參議員,成功地拖延了政府的醫療福利計劃。
全民醫療福利的法案終於在1974年8月通過,但是在工黨執政期間一
直沒有機會好好運作。一直到1975年,費特林 (Gough Whitlam) 政府執政的最後一
年,全國醫療保險局 (the Health Insurance Commission) 成立,負責管理醫療福
利款項支付事宜後,澳洲政府的醫療福利政策才終於開始執行。
可是在1975年11月11日,總理費特林被總督克爾 (Governor-General
Sir John Kerr) 革職後,全民醫療福利制度馬上就被新上台的福瑞澤 (Malcolm Fraser)
政府更改了。雖然福瑞澤政府許諾,要保留醫療福利計劃,但是面對高度通貨膨脹
問題,決定要想辦法減少開銷。健康衛生政策開始受到經濟考量的支配,福瑞澤政
府同時有意再將這方面的開銷,轉移回到私營部門。聯邦政府於是在1976年,設立
了個人醫療福利機構 (Medibank Private) 提供國民醫療保險服務,來跟其它提供
醫療保險的私營機構競爭。
政府同時委任嘉米森,咨詢醫院的效率,想要引出商業方法,來運
作衛生保健事務。這個咨詢報告的結果,使各州政府得到撥款,作為促進人民健康
活動的基金。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健康事務
70年代的澳洲在世界衛生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 WHO) 中
特別活躍。世界衛生組織是聯合國的一個專管健康衛生事務的機構。其前身可以追
溯到1907年成立於巴黎的國際公共衛生局,和1920年成立於日內瓦的國際聯盟衛生
組織。二次世界戰以後,64個國家代表於1946年7月,在紐約舉行了一次國際衛生會
議,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憲章”。1948年4月7日,該憲章得到26個聯合國會員國
認可生效,世界衛生組織正式成立。每年的4月7日也因此成為世界衛生日。
世界衛生組織的宗旨,如憲章中所陳述的,是要使全人類達到最高
可能的健康水平。健康的定義,在世界衛生組織的憲章中,是身體、精神及社交生
活的完全康樂境界,而不是僅僅沒有疾病和虛弱的痛苦就是健康。世界衛生組織的
主要職能包括:促進流行病和區域病的防治;提供和改進公共衛生、疾病醫療和有
關事項的教學與訓練等。
世界衛生組織的行政管理,是通過192個會員國集合召開的理事大會
來策劃執行的。 理事大會的主要工作就是批准世界衛生組織的計劃項目、下兩年度
的經費預算和決定重要的政策問題。1971年,澳洲聯邦衛生署長呂夏及爵士 (Sir
William Refshauge) 被選為世界衛生組織第24屆理事大會會長。1975年,衛生部長
艾潤漢醫生 (Dr D.N. Everingham) 當選副會長,當時的衛生署長豪爾斯 (Dr Gwyn
Howells) 也當選成為世界衛生組織執行委員會的執行委員。
澳洲在1973年發起一項世界衛生組織大會的重要決議,呼籲所有國
家停止大氣核子武器測試。這項決議強調太平洋區人民密切關注這類核試對區域住
民所造成的健康危害。在這段期間,澳洲放射物實驗室一直監視著法國在坡利尼西
亞群島上空的核武器的試驗情況。
當時,另有一樁對澳洲有深遠影響的國際事件,就是印度支那半島
因為戰爭而逃亡的難民。1976年底,第一艘難民船在達爾文著陸。到1978年,抵達
澳洲的難民總數已有兩萬兩千人。這些乘船抵達的難民,使健康衛生部檢疫隔離工
作站的工作量高指數上升。儘管大多數的難民在離開難民營來澳洲之前,已經經過
檢疫檢查,然後比較有秩序的入境澳洲,衛生官員的的工作量仍然很大。澳洲官員
在全世界設置的15個工作站中,檢驗所有可能移民澳洲的難民。1978年12月,健康
衛生部設置了移民健康組,協調移民局和各州相關單位,提供新到的移民所需要的
服務。
1975年,新幾內亞獨立,解除了澳洲對這個屬地的健康照顧義務。
1979年澳洲北領域特區也脫離聯邦政府健康衛生部,自行管理行政區的健康和衛生
相關事宜。
革職費特林事件
費特林政府在1972年12月2日上台時,是23年來工黨的第一次選舉獲勝,
掌權執政。這意味著當時的費特林政府,一方面有想要馬上推行新的改革政策的高
度熱忱,另一方面卻極其缺乏行政經驗。同時原已在位“一代人”之久的自由黨和
國家鄉村黨聯盟,過了很久都還很難接受成為反對黨的事實,也很久都不願接受和
適應他們新的在野黨的“影子”職位。
費特林政府引出了一連串的改革計劃,包括從越南撤出澳洲軍隊;
禁止與南非的運動比賽項目;委任咨詢調查土著民族的土地所有權;廢除征收教育
費;支持女權;降低投票選舉的合法年齡為18歲;修改選舉制度;引出醫療福利,
以課稅方式執行全民健康保險和撥福利金給單身父親或母親的家庭。這些改革和推
行改革的速度,看在反對黨的眼裡,被認為是造成澳洲社會和政治結構損害的證據。
除了工黨推出的這一連串的改革計劃之外,還有不斷的流言蜚語和
工黨行政上的大錯誤,包括政府注定要受到懲罰的企圖,那就是想要以大家都斥責
為不合理的方式向中東貸款。這些流言蜚語和行政上的大錯誤,使得反對黨和有選
舉權的選民對工黨政府更加的不信任。
高通貨膨脹和高失業人數,也損壞了費特林政府。因此在費特林政
府執政期間,從來沒有明顯多數參議院票數的支持。從1972年12月到1975年12月,
反對黨一直都可以與民主黨和獨立黨的參議員聯合拒絕許多費特林政府的法案。迫
不得己,費特林政府在1972年4月提早全民選舉,努力要防止參議院阻擾費特林政府
的立法。費特林政府雖然勝選,但是仍然沒有能夠確保在參議院的多數。
1975年10月15日,反對黨以在參議院的大多數,阻止了費特林政府
的撥款法案,因而否決了費特林政府執政所需的金錢,意味著國家行政的癱瘓。幾
星期後,總督克爾出面解決僵局,於1975年11月11日下午1時將費特林革職,下午1時
30分委任福瑞澤成立臨時政府。1975年12月3日議院選舉,自由黨和國家鄉村黨聯盟
以55個席位的多數勝出,開始執政。
憂患與對策
世界衛生組織將憲章生效日的4月7日定為世界衛生日,並為每年的衛生
日選擇一個與公共衛生領域相關的主題,旨在提高全世界對這個主題的衛生領域的
認識。世界衛生日期間,世界衛生組織各會員國依照世界衛生日的主題,發起宣傳
活動,促進該領域工作的開展,推廣和普及有關健康的知識,藉以提高人們的健康
水平。
1981年世界衛生日的主題是“2000年人人都健康”。這樣樂觀的主
題,因為醫學技術的進步、改良的藥物和訊息流通的社會而變得可能。人們對健康
的關注也逐漸融合了兒童照顧、家庭贍養、住房供應和老年照顧問題的考慮。因為
日益復雜的健康衛生事務,聯邦健康部在80年代,經歷了許多行政功能方面的改革
調整。比如1984年開始,檢疫的責任由健康部轉交到首要工業部。1987年,政府又
考慮到必須將健康衛生事務和社會安全工作一起處理,而將健康部與社會安全部合
併成立了社區服務和健康部,並加入住房供應的功能,來管理兒童照顧、家庭贍養、
住房供應和老年照顧等相關事務。
1981國際傷殘年,人們把關注的焦點聚集到殘疾人士的權利和需求
上。政府的政策努力要改變公眾對待傷殘的態度,讓傷殘人士從他們專有的機構裡
出來回到社會,作為傷殘政策的開展。政府1986年的殘疾服務法案,銘記了這些對
待傷殘的法則。類似的處理辦法也開展了老年照顧政策。1985-86年間,聯邦政府和
各州政府磋商,訂立了住家和社區服務計劃,提供一套完整的住家看護、虛弱照顧、
食物和交通服務給老年人。
1983年,政府引出了修正改良過的醫療福利政策,叫作 Medicare
“醫療保障” 制度,向全國所有繳納所得稅的人民,以他們可征收的收入所得的百
分之一點五 (1.5%) 為基準征收醫療保障稅 (Medicare Levy) ,作為運作醫療保障
制度所需的資金,保障所有持有Medicare卡的人民和他們的家庭成員都得到必須的
醫療服務,成為沿用至今的全國健康保健系統中最重要的醫療福利政策。這個新系
統惹起了醫務從事者的激烈反彈,1984年底,新南威爾斯州將近一千名醫生,撤除
他們在公眾醫院所提供的醫療服務。他們抗議政府對他們專業自主和對病人收費權
利的侵犯。經過總理、聯邦和州政府首長們和澳洲醫學協會的努力工作,擬定了一
套對醫生們妥協、讓他們可以接受的辦法,包括增加醫生在公眾醫院治療持有Medicare
卡的“醫療保障”病人的酬勞。
另外一件使醫生們不滿的事情,是政府以強硬的方式處理醫生在醫
藥保險上,所犯的不合法的行為以及醫生對病人的過度服務。這方面的督察責任,
在1985年由健康部移交給國家健康保險局 (Health Insurance Commission) 負責時,
大家達成了一個共識,那就是政府除了要強行執法之外,也必須幫助醫生們了解,
他們是在越來越復雜的法律體制裡行醫,醫務也必須在法律的範疇內執行。
世界衛生日要使“人人都健康”的樂觀主題,被一種新出現的神秘
流行病,損害人體免疫功能的艾滋病毒(HIV/AIDS),打得粉碎。到1985年6月,全澳
洲發生了96起艾滋病例,顯示了從1984年6月算起的540% 的增長率。艾滋病的患者
主要是同性戀的人們。當時的衛生部長,布魯依特醫生(Dr Neal Blewett),在對抗
艾滋病毒方面下了很大的努力,使澳洲開發了一個以社區為基礎的模式,受到國會
兩黨共同的支持,同時被國際採用,認為是最好的措施。澳洲也變成第一個檢驗供
給病人的血液中,有無艾滋病毒的國家。
違法毒品是另一個嚴重影響澳洲青少年的問題。1985年,霍克總理,
儘管他自己的女兒使用海洛英,發起了一項全國抵抗毒品濫用的運動。借助媒體聲
效“毒品冒犯” 的宣傳,抵制海洛英和可卡因的使用,以及酒精和處方藥物,如鎮
靜劑的濫用。這項運動也提高了人們對於合用針管可能有感染HIV艾滋病毒風險的警
惕。
不鼓勵人們吸煙的努力,也一直繼續推動著,政府機關從1986年開
始強制禁煙。
從30年代開始,政府就一直負責確保醫藥和醫療製品的質量和安全
使用程度。1989年,政府通過了一項新的醫療物品法案,簡化了聯邦政府與州政府
的雙重條例,允許政府向醫療物品製造公司收費,作為執行醫療物品法案之需。
政府於1989年會同土著團體,共同開發擬定的,國家土著健康策略,
是破天荒的創舉。這項策略的執行責任則交給了新成立“土著和托雷斯海峽島民事
務局(ATSIC)”。可是後來的評估顯示,這項策略既沒有適當的基金,也沒有受到聯
邦和州政府的充分支持。
到了80年代末期,病人也同時被看成是健康衛生物品和事務的消費
者和顧客。政府健康衛生部更加著重於鼓勵人們充實健康衛生知識,同時雇用多方
面的咨詢和鼓吹團體來擴展工作人員與社區間的溝通交流,與社區磋商,成了可接
受的實效行動。
(未完待續)
==> 澳洲健康保健和衛生系統 (3)
澳洲健康保健和衛生系統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