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非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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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   ¤ 王非

    当我缓缓地写下文章的标题后,
    一阵忽然而来的心痛,
    令我流下了一滴眼泪。
    并不是因为疼痛,
    而是因为思念。

        (一)

    上上个星期,我身在纽约,住在舅舅的大学里。我是在佛罗理达定居的,从佛罗理达去纽约就像是从广州到北京一般,路程可算是遥远。而且纽约是一个大城市,消费比其它地方都要高。如果去,钱包的出血量一定难以估计的高。并且如果我留在佛罗理达,我还可以去找个工作,赚一点车油钱,剩下来的还可以帮钱包补一补。再且我已去过纽约好几次了,该看的该玩的都做了,再去一次,实在是没什么趣味了。还有…………

    说了这么多,中心只有一个,就是我可以找出一百个不该去纽约的理由。但为什么最后我还是去了呢?一个理由,思念。

    也许是来美国太久的原因,数学也不行了,就连一百比一大的道理都忘了。语文也差了,忘了不该为一颗树而放弃一大片森林的道理。但道理是人创造的,而心情是人的指挥部,并且思念是一种心情,所以它最大。

    来到了纽约,把行李放好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唐人街。纽约的唐人街是世界闻名的,我在中国时老听人说过,但从不知道纽约原来有两个所谓的“唐人活动区”。一个叫唐人街,主要是中国南部和中部的人生活在那里。另一个叫 (法拉圣) ,这里生活的主要是台湾和香港人,还有少数的日本,韩国人。

    这两个唐人街,我都去过十几次了。以前每次来纽约,唐人街一定要去,而且一定要去三次以上。为什么?原因和这次的一样,思念。

    来逛唐人街的心情是愉快和矛盾的。所谓的愉快,是指逛街时看见的都是中国人,听到的都是中文,看到的店的招牌都是中文字,给我一种非常轻松和愉快的感觉,当然还有最重要的归宿感。以前在中国,见到一个鬼佬(外国人)就算是一件少有的事。听到他们说英文时,会感到自己很幸运。到了美国后,身边的都是“鬼”,很少遇见“人”。所以每次见到中国人,都会觉得很幸运,听到他们说中文,也会感到自己很幸运。当来到了唐人街后,条件再次改变,一切又回到了原始,再次使我有一种看到美国人时会觉得幸运的感觉。这种感觉,因该就是所谓的归宿感吧。

    在愉快的同时,我也会感到伤感。因为在唐人街,我可以医治我的思念。我见到很多中国人,听见很多的国语,读到很多的中文,吃到很多的中国菜。但我却带不走这些东西,除了中国菜。所以每次我都买了很多的中国菜带回佛罗理达。而我每次在吃中国菜前,总会觉得很饿。但这种饿是心情上的饥饿,是由思念创造出来的。以致每次我吃中国菜时总会狼吞虎咽,吃相极其难看。吃完后,会觉得很饱, 心理上和身理上的饱。但菜总会吃完,一次也不能带太多,不然放在冰箱里会坏掉。每次当中国菜吃完后,心里都会很难过。虽然佛罗理达也有所谓的中国菜餐馆,但味道都是美国化的了。就像是中国的 M记( McDonald’s) 大多都是中国人的口味,而美国的 M 记跟中国的完全不同。当我吃完盗版的中国菜后,肚子饱了,但思念的饥饿度一直不减。所以在美国的日子里,思念不时跑来敲门。当我一开门,自己就回到了过去,回到了中国,回到了甜蜜的家乡,回到了她的身边。但每次当我正沉迷于甜蜜时,那道门总是在不断的关闭。我只好在门全关上时走出去,回到现在进行式中的美国,面对这和中国完全不同的美国。不同的人;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友情;不同的爱情;不同的亲情。有时我在想,为什么不把自己关在思念的门里呢?关在这个甜蜜的过去里呢?

    答案,一直没变过——人,总是要向前看。在我最后一次见她时,她是这样子对我说的,我一直把她的话记在心里。但是,我却不能阻止自己不断地往后看,每次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回头的频率却非常高。伴随而来的,就是颈部肌肉的酸疼,和心里的伤疼。

        (二)

    “喂!发什么愣那?”舅拍拍我的肩膀。

    “没什么。” 我用手按摩了一下颈子,答道。

    “怎么了,昨晚睡觉时扭到颈子了吗?”

    “没有,只是这阵子头摇得太多,有点酸。”

    “哦。”舅好像不懂我在说什么,下意识的答应了。“快点吃吧,吃完后我还 去书店买几本书呢。”

    “书店,在哪里?远吗?”原来虽然到了唐人街这么多次,但一直没去过中国书店。

    “不远,就在餐馆旁边。”

    “嗯。”我突然开始猛吃菜。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只是想快点吃完饭,然后 去书店。为什么我这么想去书店呢?你问我,我问谁去?

    进了书店,里面跟中国的新华书店不一样。首先是环境,不像中国的那么明朗,这里比较阴暗。书也不像中国的排放得那么整齐,更离谱的是里面吵死了。我朝书店的右手边望去,竟发现那里是一家网吧。来了美国这么久,第一次见到网吧(美国没有网吧),还是在这家书店里。

    “唉…………”

    “好好的叹什么气啊?”舅转过头,不解的看着我。

    “我替美国唐人街的学生网虫们可怜啦 !”我语重心长地说,说完后又叹了一口 气。

    “有什么好可怜的?”

    “要是在中国,他们还能用去书店买书的借口骗取时间和金钱去网吧。在这 里,看样子这个借口是完全不管用的了。可怜啊可怜!”我说完后,笑了 笑。

    “哟!看样子你这小子对这东西的经验还不少嘛。未请教……未请教……。” 舅的话中带刺,极像我刚才吃的那条鱼。

    “我在中国,可算是老网虫的四次方了。”

    我又进了那道门,这次门是通往GY的(GY是一家网吧的简称,也是我老去的地方)。

    在那里,我常上QQ(OICQ) 和她聊天,一聊就是大半天。当她下线或不在线时,我就跟朋友们打联网游戏。网吧嘛,也不算是个坏地方。在那里有爱情,友情, 至于亲情嘛,也有。我妈就在那里抓到过我几次,回家后就……

    “你啊,周围逛一下,我要去那边找几本书。”舅丢下这句话就跳进海里了, 哦,我指书海。

    我于是无目的地在书店里走着。走到网吧区时,看了一下,都是中国人,大多都有四个眼睛(戴眼镜)。没人上 QQ,只是在打什么网上游戏。有个小孩,还跟母亲一起来的,在母亲找书时他就打游戏。母亲买完书后,还帮他给了钱,在一旁的我真是好羡慕。他走了后,就有了一台空机子。我站在机子旁边,身后走来了一个比我小很多的小孩。他本想坐下,但看到我先到,于是只好不忍心的站在旁边。我知道,那种感觉就像是在期末考试时,口袋里有试卷的答案。正准备拿出来抄时才发现口袋烂了一个大洞时的失落。

    “你要这台机吗?”网吧老板在我身后问我。

    “谢谢,不用了,我不玩。”我笑了笑。

    虽然都是网吧,但这个和GY的性质已是完全不同了。再说,我也找不到理由去网吧了。我不能上QQ找她了,失去了网吧里的爱情;没有朋友联网游戏了,失去了网吧里的友情;老妈也不会从佛罗理达飞过来抓我了,也失去了网吧里的亲情。一个网吧没了爱情,友情和亲情,也没有它本身的意义了。那我呢?我还有意义吗?也许,我还有亲情,这也是为什么我还活着。记得以前对她说过,一个人失去了爱情友情和亲情后,就像是一个化了的雪糕,只剩下一个木条。

    “什么意思?”她不解地看着我。

    “像一个人,之剩下肉身,但没了思想。就像雪糕,你为什么买雪糕?为了那 条雪糕中心的木条吗?”我用食指比划着雪糕中心的木条,细心的解释道。

    “那如果一天你也失去了那三种情呢?”她问完后,一副非常后悔的样子,也 许在那时她已经知道我有一天会离开中国了吧。

    “我会把整个溶掉的雪糕给丢掉,所以不会有人浪费金钱去买一条木头。如果 有一天我真的变成那样的话,我也不想……”我还没说完,她从已经是泪流 满面了,口里不停的说对不起。我用手指擦干了她脸上的泪,她的泪,是冰 冷的。

        (三)

    我搓了搓手指,物理学上说摩擦可以生热,但我的手指还是能感觉到她眼泪的冰冷。我也摸了一下颈子, make sure 我颈部的肌肉还容许我再次回头。我很幸运,我还能回头。更幸运的是,我在那道门关上前就出去了。我很害怕独自一人回忆过去,没有人会叫醒我,我怕会错过了出去的时间。要有人在就好,他们总会在门关上前叫醒我。当然我独自一人时也常会进入思念的门里,侥幸的是我总会被一些奇怪的东西叫醒。这次,叫醒我的应该是那冰冷的眼泪。

    我正准备离开网吧区时,那个在等电脑的小孩对我说了句“非常谢谢”。他的眼里似乎还有泪光。我也知道,这种感觉就像是在发现口袋里有个洞后,下意识地用手摸了摸鞋子,却发现答案从裤管掉到了鞋子里后的那种兴奋。

    我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书店的收帐处,发现“新书推荐”的广告牌上写道:

    《夜玫瑰》——蔡智恒

    我的心猛地一跳,难怪当时吃饭时吃得这么快,原来老天早有安排让我在这里找到了所谓的思念。

    我很喜欢蔡智恒写的书,我从他第一本出售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中找到了自我,然后就一直读他写的书。从《雨衣》,《爱尔兰咖啡》,《楔寄生》到现在的《夜玫瑰》。

    我毫不犹豫的拿起这本书,付钱时才发现是十五美金。我吓了一跳,十五美金, 15×8=120人民币,这钱足够我上 60个小时的网吧了。不算人民币,算美金这钱也是我一个星期的午餐钱呀!!但我还是让钱包捐了捐血,在我来纽约前已经知道钱包是要出血的了,但我觉得这次血出得有价值。

    所谓有价值,我认为买完这本书后,我再也不用担心饭会吃完那个烦恼了。吃中国菜总有吃完的一天,而且菜进了口后,又会从下面流出来。但书却不同,当我读书时,我不会感到思念的饥饿。书读完后还能再读,永远不会过期,也不会从下面流出来。难怪有句成语叫书本是精神的食量。创造这个成语的人真是聪明,以前我并不了解这句成语的意义,现在才可以真正体味到。

    我也许真的是饿了,只用了一晚时间读完了整本书。痞子蔡的功力有增无减,写的文章比以前更上一层。里面对寂寞和孤独的不同点也下了定义,我很有同感。我在这边,虽然身边的朋友很多,当我仍然会感到寂寞,有事也没人可以述说。但在全文中,我有一点不完全同意,就是男女主人翁共处一室(小皮不算,怎么说都是一只狗),然后相爱,故事中似乎少了一些晚上的情节。也许他们发生了,只是痞子蔡不想写而已,我可以了解。

    以前在中国时,每次买到蔡智恒的小说,也总会第一时间把它给“吃完”。《爱尔兰咖啡》和《雨衣》还好,三四个小时就 ok 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嘛,由于是第一次读蔡智恒的小说,还不了解他的笔风所以并没有使出一目十行的功力,最多只一目五行,以致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我这辈子,只为三种事通宵。第一种,上面说到的通宵读蔡智恒的小说。第二种,去网吧通宵上 QQ 和她聊天。第三种,通宵上 QQ 和她聊天前,发现手指实在是打不了字了,于是只好 CALL 她手机,也就是打电话打通宵。

    第一次和她通宵前的对话,我还记得。

    『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之间会有这么多话说吗?』

    [不知道。 ]

    『那你想找到答案吗?』

    [不想。 ]

    『啊?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跟你说话。]

    『所以呢?』

    [我不想找到不跟你谈话的理由。]

    『我的确很笨,不知道你的含义。』

    [比如说吃饭的原因是因为饿了,而不想吃饭的理由就是“我不饿”。睡觉 的原因是因为困了,而不想睡觉的理由就是“我并不困”。所以说每当人 们找出做某件事的原因后,接下来也会不由自主地发现不做这件事的理 由。]

    『哦!现在我明白了』

    [所以我不想找出和你说话的原因,是因为我不想拥有不再和你说话的理 由。我只知道我喜欢和你说话,我想和你说话,我渴望着和你说话,我享 受着和你说话时的愉快感觉。]

    『那好,你说你知道睡觉的原因的。』

    [对啊!]

    『那你也知道不睡觉的理由咯。』

    [你到底想说什么? ]

    『今晚陪我在 QQ 上通宵好吗?』

    [好的。 ]

    『那好,12:05分,准时见』

    [好,我现在要下了,今晚见,88(bye bye)]

    『see u later tonight!』

    她下网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很自私,并不像一直以来的我。我叫她不睡觉陪我上网,这对吗?也许她想睡觉呢?我叫她在晚上 12:05分上网,这对吗?她要到哪里上网啊?家里,她大概不想让她父母知道。网吧吗?一个女孩子午夜一个人上网吧是很危险的。

    我犹豫了一下,觉得心里面不安,于是我马上打她的手机。

    “喂!是我。”

    “哦!你好。”她很吃惊。

    “哦!你也好。”我很不习惯这种客气,或许说我很不习惯打电话给她。

    “你为什么 CALL 我?”

    “我……我……很对不起。”我突然不知该如何说起好。

    “对不起什么?”她不太理解。

    “嗯……对不起叫你陪我通宵上网,如果你想睡觉的话,那你就……下次再通 宵吧。哦不对,没有下次了,我指……。”我开始语无伦次了。

    “呵呵……我明白了,你真是有趣。你想得太多了,如果我要是不想通宵的话 我会拒绝。竟然我说好,那说明其实我也想通宵和你聊天。”她的语气十分 轻松,并不像我。

    “哦,谢谢。”我舒了一口气。“等等,你一个女孩半夜上网吧,很危险,我 会担心的,要不……”

    “谁说我要上网吧的?”我还没说完,她就把说话权抢过去了。

    “那你在家上吗?你父母会让你不睡觉上网吗?”

    “当然不会,但我不一定要告诉他们呀!我自己有一台电脑在我房里,我半夜 上网他们不会知道的。”

    “哦,再次谢谢。”我又舒了一口气。

    “谢什么嘛,傻瓜。对了,那你呢?你半夜一个人上网吧,不会有事吧?”

    “当然不会,我是男的,天不怕地不怕。”

    “哦,男的,现在你说你是男的了。刚才不知道是哪个男的那么婆婆妈妈,问 长问短,犹豫不决。”

    “为什么呢?是因为我担心你吧,应该是的。”我想了想,确认是因为担 心。

    “对不起,我只是开玩笑的,你不会生气吧?”她小心翼翼地问我。

    “你见过一个这么小气的男人吗?即使有,那也一定不会是我。”我骄傲 地说着。

    “哈哈!今晚见。”

    “好。”

    “回家睡一睡觉。”

    “好,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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